延边大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延边延东实业有限公司与金一、***、延边大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2405执保25号

申请人延边延东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月、延边大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作出(2020)吉2405民初565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被申请人**、**月名下位于延吉市参花街3409号蓝盾小区5号楼1单元1501号的房屋一套(产籍号:09-16-0586,建筑面积95.58平方米)。保全申请人延边延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吉涛提供的位于延吉市朝阳川镇胜利街园丁街鹏程家园9号楼6单元101室的担保物房屋一套。[不动产证号:吉(2018)延吉市不动产权第×××号]。

本院于2020年6月4日对上述内容进行保全,(2020)吉2405民初565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吉2405民初565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