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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博大通风设备厂、浙江某某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604执313号 绍兴市上虞区博大通风设备厂、浙江***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绍兴市上虞区博大通风设备厂与被执行人浙江***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3)浙0604民初4384号民事调解,本院于2024年1月17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