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宏泰博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宏泰博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3827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宏泰博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宏泰博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津0116执3827号,执行依据(2020)津0116民特197号民事裁定书。此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立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闫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