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分公司、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0203执保209号
申请人:贵州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分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枝特区新窑镇鸭塘村。
负责人:杨勤。
被申请人: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法定代表人:刘向阳,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贵州德强兴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4号成黔大厦3层3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55663544X7。
法定代表人:马越湘,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贵州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分公司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黔0203财保55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申请保全。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立案保全,保全标的516869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德强兴商贸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1686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永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执行员  李卫夺
书记员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