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924执1798号
江苏新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龙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新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龙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998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给付了7423950.8元,执行费62390元已缴纳。至此,江苏新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924民初5110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