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邢桥铁路器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214执906号
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北邢桥铁路器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8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414元,本院扣缴了执行费50元,扣缴了原审案件诉讼费1093元(含诉讼费移送执行案件的执行费50元),发放给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271元,另河北邢桥铁路器材有限公司自行向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42386元,对于尚未执行到位的部分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至此,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214民初582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已解除对河北邢桥铁路器材有限公司所采取的全部执行措施,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