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赣0191执74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南昌科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11MA35X2HY9G。
法定代表人:尹湘平,系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西***电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分宜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210742518655。
法定代表人:彭智斌,系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昌科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一案中,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他债权人对江西***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南昌科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向江西***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主张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赣0191执74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胡显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法官助理万琴
书记员赵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