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安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朝阳市安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1381执361号
朝阳市安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26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263元。本院已于2020年3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朝阳市安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至此,朝阳市安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1381民初257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