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易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高易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尊荣和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03民初24218号
原告大连高易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保税区市场大厦310D-3。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清,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辽宁尊荣和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21号。
被告尊荣亿方集团大连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6-2号楼413室31-8号。
原告大连高易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辽宁尊荣和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尊荣亿方集团大连投资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试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王畅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