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易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高易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富路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03民初24228号
原告大连高易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保税区市场大厦310D-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27824984471。
法定代表人:张丹阳。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清,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沈阳富路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2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93164987X。
法定代表人:孔繁海。
被告尊荣亿方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海天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23488556U。
法定代表人:孔繁江。
原告大连高易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富路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尊荣亿方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试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张 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赵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