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大连吉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大连吉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91执保521号
大连吉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大连吉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申请保全标的1000000元,现已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大连吉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2)辽0191执保521号案件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