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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291执628号
宁波坤泰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皇冠花园二期业主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宁波坤泰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国家高新区皇冠花园二期业主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291民初1873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坤泰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6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国家高新区皇冠花园二期业主委员会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291执62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