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城阳区润某某结构配件经营部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2民终1121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151号3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付宇鹏,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城阳区润***结构配件经营部,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批发市场东泰昌市05摊位。
经营者:许宝章,男,1974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博兴县。
原审被告:青岛森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30号12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MA7ETWA79U。
法定代表人:杨厚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审被告:济南泷木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天桥济泺路53号济泺名都公建11层1110室。
法定代表人:王培强,执行董事兼经理。
原审被告:济南旭邦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81号8号楼1单元6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怡,执行董事。
原审被告:济南誉邦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5号楼1单元301户。
法定代表人:任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审被告:山东万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01号唐冶办事处院内260室。
法定代表人:王慧斌,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审被告:青岛中腾双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51号3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付宇鹏,总经理。
上诉人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城阳区润***结构配件经营部及原审被告青岛中腾双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万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誉邦建材有限公司、济南旭邦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泷木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森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2022)鲁0213民初27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未按时缴纳上诉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陈晓静
审判员  李 蕾
审判员  刘昭阳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翟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