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502执896号
申请执行人胜利油田营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二路1289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5007563504733。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东营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500698057139L,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胜利油田营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胜利油田营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502执8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隋连成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齐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