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523执保39号
申请保全人:茌平县恒大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茌平区。
法定代表人:王**,总经理。
被保全人:山东盘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临邑县。
法定代表人:高连坤,总经理。
被保全人:***,男,1972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邑县。
申请保全人茌平县恒大建材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山东盘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1)鲁1523财保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山东盘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80000元。
本院经审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盘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80000元,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