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91执恢77号
**、***、唐锋、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麟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4月13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唐锋、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麟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该案案款2707729.92元及申请执行费29477.00元已到位,申请执行人已实现所申请标的。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唐锋、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麟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鲁0391民初72号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