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12财保86号
申请人:山东省***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柳锋,董事长。
被申请人:山东力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李业博。
申请人山东省***结构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案号(2020)济仲裁字第X号],请求在140万元范围内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济南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6月17日以(2020)济仲保函字第X号提请财产保全函将上述申请移交本院。2020年6月18日,申请人将补充材料等提交本院。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已在140万元范围内提供了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山东省***结构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力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省***结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李峻岭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 栾绍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