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彤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中建三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彤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502执2398号
申请执行人:东营中建三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潍坊路105号老年活动中心西楼二楼2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752694164U。
法定代表人:崔凤恩,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彤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东营区汾河路302-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572892366L。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营中建三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彤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502执23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 丽
审判员 高 敦
审判员 刘建民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 郑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