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华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神农高科肥业有限公司、渭南市华州区华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503执恢252号 申请执行人:渭南市华州区华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陕西神农高科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渭南市华州区华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神农高科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陕西神农高科肥业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于2021年12月15日被本院(2018)陕0503破申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债务人陕西神农高科肥业有限公司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裁定如下: 终结(2017)陕0503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对被执行人陕西神农高科肥业有限公司的执行。 审判长  张华洲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