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8680号
***;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113民终10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执行案款专户缴纳了本案全部案款及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8680号案执行完毕,于2022年8月19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