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图装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蓝图装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爵乐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113民初24054号
原告:西安蓝图装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周建英,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陕西爵乐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
法定代表人:姜玉玉,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安蓝图装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陕西爵乐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西安蓝图装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蓝图装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487元,减半后743.5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审判员  刘民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郝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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