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7742号
天津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十万元,本院强制执行到位剩余案款415000元,执行费755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天津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津0319民初342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