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02执保217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能科技有限公司,住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
被申请人:天津市龙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天津市。
申请保全人山东****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天津市龙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网络冻结天津市龙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工行天津华苑支行账户存款460000.00元,查封期限自2022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2)鲁1402执保217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朱若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