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奇才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黄骅市瑞联电子产品经销处、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冀0983执保1348号
申请人:黄骅市瑞联电子产品经销处。住所地河北省黄骅市渤海路4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983MA0G96WF3E。
经营者:刘昶伯,男,1978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黄骅市。
委托代理人:尹晨旭,河北三和时代(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51号3号楼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MPHGM7R。
法定代表人:付宇鹏,经理。
被申请人:融创(青岛)置地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牙河路8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J79C1G。
法定代表人:兰涛,经理。
被申请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9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74665940XA。
法定代表人:汪孟德,经理。
被申请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0987XW。
法定代表人:张万宾,经理。
被申请人:天津市奇才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工贸园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700514627K。
法定代表人:李猛,经理。
被申请人:黄骅市烁辉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黄骅市万锦星城A区12号楼1-1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MA0F5NGM2J。
法定代表人:宋立彬,经理。
申请人黄骅市瑞联电子产品经销处于2022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融创(青岛)置地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奇才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黄骅市烁辉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为申请人黄骅市瑞联电子产品经销处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黄骅市瑞联电子产品经销处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000元,期限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审判员  郭淑仙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张家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