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大天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天大天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502执488号之
申请执行人:天津天大天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70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88351710。
法定代表人:艾文才,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789363043U。
法定代表人:周青,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津天大天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2月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367766.55元,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73182.55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高 敦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曹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