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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津0112执2518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新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
法定代表人:张世强,总经理。
被执行人: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
法定代表人:张勇,总经理。
本院执行天津新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津0112民初1288号民事判决书,现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志峰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孟祥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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