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8执4040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新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津0118民初76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经本院强制执行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18执404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自力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