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炜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某某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 (2022)桂0108执保1025号 ?? 广西南宁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广西南宁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0日根据已生效的(2022)桂0108民初14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5月13日,冻结***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北部湾)存款395066.83元,实际冻结395066.83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3日止。 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延长保全的法律后果。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2)桂0108民初14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 ??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