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江西星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保全案件财产查询、控制及结案通知书
(2022)赣0323执保8号
刘洪波:
申请人刘洪波与被申请人江西星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赣0323民初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采取财产查询、控制措施,现将案件财产查询、控制及结案情况告知如下:
根据申请人刘洪波的申请,经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本院已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星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可供冻结的银行账户,冻结额度为960000元,实际冻结960000元。保全事项实施完毕(其中银行冻结期限为一年,即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
至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保全完毕。
如需续行财产保全的,你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