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沪0120执恢113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2年5月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执行人上海彼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永路356号2幢。
法定代表人:俞嘉胜。
本院依据(2019)沪0120民初2514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与上海彼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沈燕明
审判员 顾 威
审判员 李永林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沈寅飞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