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捷聚众(福州)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创捷聚众(福州)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三明福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田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闽0425执1207号之一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创捷聚众(福州)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明福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依法向三明福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因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县支行与被执行人范清香、三明福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范祥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也在本院执行,案号为(2020)闽0425执809号。为节约执行资源,及时执结案件,本院决定将本案(申请执行标的574911.12元、执行费8149元、诉讼费6896.50元,合计369593.26元,均未执行到位)并入(2020)闽0425执809号案件中一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闽0425执120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成祯 审判员  范美平 审判员  杜超勇
书记员  林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