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12执1178号
申请执行人:中发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6号A座。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河北澳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谷园区青果路111号2幢1101。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市益友金属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
法定代理人:**,总经理。
本院执行中发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澳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益友金属建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2)津0112民初9966号民事判决书,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 崔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