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481执保376号
申请人:滕州市远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7249754951。
法定代表人:徐鹏,执行董事兼经理。
担保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王坤,经理。
被申请人:滕州市东郭镇西坞沟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481ME036186XL。
法定代表人:於本春,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滕州市远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滕州市东郭镇西坞沟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滕州市人民法院(2022)鲁0481民初2147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滕州市东郭镇西坞沟村民委员会银行存款52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王成振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张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