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93执保270号
申请保全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保全人:长春汉森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长春汉森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号为(2022)吉0193民初5100号,民事案件承办人为**。
保全案件立案移送后,已查封长春汉森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110处,查封期限叁年,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7日。
现已保全完毕,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