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古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481执保47号 申请人:***,男,1977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滕州市***前***80号。 被保全人:山东古***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滕州市荆河中路163号。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山东佳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滕州市北辛西路99号(富源农机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保全人山东古***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佳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2020)鲁0481民初318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古***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