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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济南讯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91民初6944号 原告:***,男,1993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阳谷县。 被告:济南讯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鲁文化创意基地**2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5607757796。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济南讯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李 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