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7)苏0115执152号
南京能达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南京能达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624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496240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利息)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年月日将票据开具转付给南京能达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至此,南京能达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2016)苏0115民初1269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