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沛丰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徐州沛丰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828执499号
申请执行人徐州沛丰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沛县大屯镇张庄一组5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2592510492X。
被执行人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住所地金乡县济宁市食品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路万福路交汇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80808596668。
被执行人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272号B座四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7741794623。
本院在执行上述当事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2018)鲁0828民初57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董钦锋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任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