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2执恢508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郭东商业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BX0HU6P。
法定代表人:张学慧,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和营(特别授权代理),男,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1984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
被执行人:**,女,1986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
被执行人:张国现,男,1981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
被执行人:山东鲁讯经贸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花园庄东路****楼**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589903172P。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国现、山东鲁讯经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0日作出的(2019)鲁0112民初565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调解,除已经履行的执行款项外,还需继续履行本金5万元、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20年8月10日本院恢复强制执行,于当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司法扣划被执行人张国现的银行账户存款52014.4元(含执行费65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相关利息,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12民初565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2019)鲁0112执417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