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铁岭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1221执864号
***、***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26252.10元,其中,本金784755.00元,利息329597.10元,案件受理费69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全部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1221民初64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