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正祥置业有限公司

济南正祥置业有限公司与某某等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112民初5734号
原告:济南正祥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CJYMG07。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舜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弘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306814947K。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毕强强,男,1987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原告济南正祥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弘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告毕强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原告济南正祥置业有限公司于2O19年8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济南正祥置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南正祥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72元,减半收取2536元,由原告济南正祥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