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前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威前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皖1002执恢72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威前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靑浦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作出的(2016)皖1002民初156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存款61561.55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庆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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