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1024执保187号
***、广西南***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与广西南***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对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440××××9106账号以1200000元为限额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120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