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太平建筑工程公司

崇左市太平建筑工程公司、邵良福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722执恢210号
崇左市太平建筑工程公司、***:
本院执行的崇左市太平建筑工程公司申请***追偿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145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