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两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等委托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24执保328号
陕西万瑞科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刘晓蕊、***、***、合阳县两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陕西万瑞科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刘晓蕊、***、***、合阳县两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陕西万瑞科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审判庭作出了(2022)陕0524民初24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刘晓蕊、***、***、合阳县两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资金226898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8月15日对被保全人刘晓蕊名下长安银行6214481001041382067账户内资金以226898元为上限进行了冻结,实际控制金额为22689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已告知该案审判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524执保32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8月15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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