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执保1271号
申请保全人:寿光市春农温室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洛城街道杨家尧河村村委北3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C0NXX6Q。
法定代表人:刘西景。
被保全人:河南省久酒中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周营乡长春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06890580X7。
法定代表人:韩丽,总经理。
被保全人:韩丽,女,1965年1月7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周营乡长春路**。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寿光市春农温室工程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河南省久酒中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韩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0)鲁0783民初43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12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河南省久酒中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韩丽银行账户存款12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俊香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