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陵建筑有限公司、四川乐驰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824执恢458号
四川嘉陵建筑有限公司、四川乐驰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恢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四川嘉陵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乐驰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内容为提存案款700000.00元。因现已将本案案款700000.00元提存至本院账户。至此,(2022)川0824执恢458号执行一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