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825执137号
***、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32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己强制执行到位373240.00元。本院已于2022年2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825民初1239号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