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三河上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执行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京0113执8074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地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信中街12号院9号楼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6023632F。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一片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迎宾北路西侧、孤山西路北侧百世金谷国际产业基地内W02-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6010174497。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三河上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小庄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79955082XJ。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地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一片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三河上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北京地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河上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113民初1218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李 维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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