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天置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航天置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3401民初5030号
原告:***,男,1970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西昌市人,村民,住四川省西昌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小利,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四川航天置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西昌市凯乐路中段富民巷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0MA62HAAQ6G。
法定代表人:周昌万,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胜莉,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诉被告四川航天置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0.00元,减半收取200.0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罗 晓 欧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 沙马曲布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3401民初5030号
原告:***,男,1970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西昌市人,村民,住四川省西昌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小利,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四川航天置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西昌市凯乐路中段富民巷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0MA62HAAQ6G。
法定代表人:周昌万,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胜莉,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诉被告四川航天置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0.00元,减半收取200.0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罗 晓 欧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 沙马曲布